法眼|你断我财路 我锁你大门 装修欠款纠纷如何解决?

泉
州有2家公司,因为装修工程尾款结算的问题起了纷争。被拖欠尾款的乙公司(化名,下同)一怒之下,派人锁了欠钱的甲公司的店门。这下,甲公司的损失不小,就将乙公司告上法庭。

法庭上,原告甲公司诉称,2015年10月5日,他们和被告签订了装修工程合同,将一间商铺装修工程发包给被告,后来因装修工程存在质量问题,双方装修款结算上产生了争议。
结果,被告方面做出了过激举动,将原告正在经营中的店面大门锁上,致使原告无法继续经营,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,还危害了他们店铺的商誉。所以,原告向被告索要营业收入损失38709.55元,作为赔偿。

但被告辩称,店门被关跟自己没有关系,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,原告所谓的2016年7月7日,2016年7月8日,2016年11月11日,商铺大门被锁上,系被告所为。
原告出示了照片和录音证据,但被告仍辩称照片里面的人员是何人,被告不知情,也无法确认,这个照片无法证明原告的店面是被被告的员工强制关闭的。

面对这个“罗生门”,法官明智地绕开锁门事件,转向双方利益纠纷的关键点——公程尾款问题。鉴于原被告之间存在装修合同关系,原告也确实拖欠被告工程款,如果被告确实有锁门行为,也属于工程款支付产生的纠纷,为了避免双方的损失进一步扩大,就尾款结算问题进行调解。
最终,被告愿意退让,原本诉求的4.1万元工程尾款,现在只要求原告支付2万,原告同意了被告的方案,双方达成和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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